为了达到精细化管理目的,越来越多企业会启动业务范围或利润中心。对于存货,通常一个工厂对应一个业务范围,当然SAP的业务范围可根据工厂+产品组(Division)来决定(Tcode:OMJ7),也就是说,一个工厂不同的产品组可以对应到不同的业务范围,那么使用业务范围报表是建立多个虚拟工厂让业务范围和工厂一一对应好呢还是一个工厂下通过不同产品组区分不同业务范围的方案更好呢? 后续新增并调整业务范围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业务范围调整后续实例
假设原来工厂FRM2唯一对应业务范围2010,则采购收货物料60003628时凭证如下图上半部分:
Dr: 原材料 13019260.19 + 业务范围2010 (采购价格*收货数量,注,此时采购价格在发票校验前还可能变动)
Cr: GR/IR 12967673 + 业务范围2010(标准价格*收货数量)
采购差异
收货后,Tcode :OMJ7修改了物料60003628的产品组,将其对应到业务范围3010,和修改利润中心不同的是,这是一个所谓的后台配置,接下来做发票校验,就出问题了,发票校验凭证如下半部分,注意发票校验也出现采购差异,说明发票价和收货时采购价发生了变化或本身采购价格当时就不能确定只是预估价格.
但是,SAP系统一定保证在同等数量情况下收货和发票(即收货和发票校验数量一致)校验时GR/IR被清平(如果启动了平行货币,平行货币和第一本位币同时被清).
合并这两章凭证(不考虑税等问题),则变成了
Dr: 原材料 13019260.19 + 业务范围2010
Cr:应付帐款 + 业务范围3010 .
出现问题了.现在假设发料10000000. 分录如下:
Dr:生产成本10000000+ 业务范围3010
Cr:原材料10000000+ 业务范围3010 (在业务范围3010报表的存货项出现-10000000,而其实是保留在业务范围2010
中)
解决方法:
一.在修改业务范围时,不能只OMJ7就完事,要考虑历史存货
二.如果第一步没做,后续如何补救? 留给别人思考去吧!

业务范围和利润中心如果从技术实现上看,无非就是两个维度,为了简化,新总帐使用了SEGMENT(段)这个玩意来替代业务范围,段被插入利润中心主数据,也就是说,使用段后,避免了业务范围和利润中心两边都需要同时照顾,当然新总帐汇总表FAGLFLEXT也取代了GLT0,此出不讨论,如今,看来业务范围可以睡大觉也!